幼稚园扣留押金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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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0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来电显示:我爱人在育仁中英文幼稚园当老师,刚入园工作时,幼稚园即扣了爱人半个月工资作押金。前不久,我爱人因故提出辞职,幼稚园却拒绝将这半个月的工资退还,请问幼稚园这样做合理吗?黄先生 附记:接到反映后,笔者向幼稚园的任校长查询此事,任校长表示,对于辞职,幼稚园规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申请。而当事老师突然提出辞职,打乱了幼稚园的教学计划,给他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大华指出:幼稚园扣留押金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按照相关规定,对这种违法行为,劳动监督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罚款;至于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突然提出辞职,给幼稚园方面带来损失,幼稚园也可通过劳动部门向当事人追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