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走”一年 邮局:错误环节无法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56 北京娱乐信报 | |
昨天,读者刘先生告诉记者:“地安门邮局10月19日递给我一封信,写信的日期是2002年10月20日。我与对方联系,对方说这封信确实是去年的10月20日寄的。” 刘先生是中报联新闻培训学校的副校长,他的学生纵华是新疆哈密广播电视报社的总编辑。去年的这个时候,在他的建议指导下,《哈密广播电视报》成功地进行了改版。为了表示对刘校长的感谢,纵华特意写信给刘校长,并在信中提到将派人送雪莲给他。这封信就 当时刘校长虽然收到了纵华托人带给他的雪莲,但并没有收到信。而纵华也相继派报社的同事到刘校长的学校学习,但是一直都阴差阳错地没有提到那封信。 前天,刘校长收到这封感谢信的时候,看到信上提到为了感谢他,还要给他带雪莲。于是刘校长与远在新疆的纵华联系时说:“上次你给我带的雪莲还没有用呢,现在就不要再找人带了。”而在电话那头的纵华非常纳闷,“我没有托人给您带雪莲呀?这是怎么回事?”两个人一沟通,刘校长才知道这是一封去年的信。 记者从信封上的两个邮戳可以看到,盖在邮票上的邮戳是10月14日从新疆哈密的天山北路邮局寄出的,而年份由于邮票的图案很花而分辨不清。信封背面的邮戳也是看不清年份,只能模糊地看清是“10.18”。 当记者与地安门邮局联系的时候,邮局投递处的赵小姐说,他们从来都不允许压信,所有的新信都是当天送。但由于这是一封平信,所以并没有在邮局登记,也无从查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