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贩运枪支毒品 孙某等犯罪团伙成员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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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7:34 新华网 | |
日前,代沈阳“1·18银行抢劫案”凶手张显辉购枪送往哈尔滨的被告人孙超越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个人财产。与孙共同运贩毒的犯罪团伙成员也同时被惩处。 今年1月,孙在张显辉的要求下,购得手枪两把,并在广州指使被告人燕霞将手枪与毒品摇头丸从陆路乘火车北上哈尔滨交给张。1月27日,张和被告人郭向峰在哈尔滨火车站与 因孙超越已构成非法贩卖、运输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并系主犯,被依法严惩;主犯张新华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并系累犯,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其他被告人成林华、燕霞、朴成军、郭向峰、谢辉、祝光华分别以犯有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记者/宋皓亮)(来源:新民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