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客
2003年10月23日上海某报有条消息,标题说“江苏出现有偿失物招领,挑战拾金不昧传统观念”。乍一看,吓一跳。江苏出现这么大的事情,我整天生活在南京,怎么不知道?慢慢看下文,才知道原来是“江苏一家‘失物招领公司’挂牌营业”,记者先生称赞它“开创了江苏失物招领有偿服务之先河”。再看下去,疑问越来越多。首先,作者制作标题弄错 了主要事实。报道说,“公司实行的是有偿服务。当拾者把捡到的东西交到公司后,公司要开具收据,并付拾到者一定的酬金,然后寻找线索联系失主。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将根据失物的价值向失主收取一定的酬金”等等。开公司当然要赚钱,就是做“失物招领”这种生意,老板也不能总是从自己家里掏钱来运作。所以,“有偿服务”理所当然。但是这家公司收费的依据,并不是“失物招领”;从上文来看,公司运作的意义主要在于“寻找线索联系失主”。换言之,真正的新闻应是“有偿寻找失主”。其次,这么简单的事实,为什么会搞错?原因何在?我看恐怕是一种故意。寻找失主需要寻找线索,需要通讯联系,甚至需要广而告之,总之一句话,必须支出必要的劳动成本。所以,“有偿寻找失主”当然是天经地义。老老实实这样写,当然不如“搞错”有噱头。硬把它扯成“有偿失物招领”,顺理成章来一句“挑战拾金不昧传统观念”,就可以耸人听闻了。有了“挑战传统观念”这种大帽子,那可不得了,又新派又时髦,当然惹人注目,吸引眼球。这么简单的事实,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挑战传统”的新举措。最后,还想顺便说一句题外话。众所周知,江苏地方太大,城市太多,人口也有七千多万。笼而统之说“江苏一家‘失物招领公司’挂牌营业”,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这公司在哪里?是在省城南京,还是在无锡苏州?或者不过是在哪个偏僻小镇上?不知道。公司办在哪里,公司的影响大不一样。这公司规模有多大?是已经有3000家连锁店,还是“老板兼员工,老婆来打工”?还是不知道。公司规模大小,对公司的影响力有时候也起决定作用。这些基本要素都没有交待,你这公司是真是假尚且让人怀疑,还谈什么“公司刚亮相,即引来热议如潮”?这种说法和做法不如说是一种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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