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营业税所得税 广东地税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文化事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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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0月23日电】(记者李明通讯员林荔丹)广东省地税局今天公布了扶持文化产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电影发行、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领域,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为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根据新政策,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在2005年底以前免征营业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学校 此外,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下列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具体包括:对国家和省重点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对公益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体育场馆的捐献;对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新政策规定,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前予以全额扣除;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政策还明确,将继续加大力度按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为省、市、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财力保证。 作者:记者李明通讯员林荔丹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