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出的油轮干走私 港监玩忽职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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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29 大连晚报 | |
[首席记者 闻峰]2003-10-24 00:24 签发出的油轮干走私 港监玩忽职守被判刑首席记者闻峰本报讯我市一“港监”汪为(化名)两年前签发出的两艘油轮惹出事端,汕头一走私集团用这两艘油轮走私柴油,共偷逃应缴税款488万多元。这一走私集团被汕头海关查出后,汪为也被牵连进来。9月28日,中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庭第二次开庭审理汪为涉嫌滥用职权案。汪为及其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昨天,记者从中山区法院获悉,汪为因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汪为在法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