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杀妻骗保” 武汉王氏兄弟一审被判处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1:20 新华网 | |
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江城的杀妻骗保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洪学、王洪武兄弟俩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各处罚金5万元。 宣判后,被告称要上诉。 杀妻骗保案始末 现年32岁的王洪武和34岁的王洪学是亲弟兄,均为汉正街个体经营业主。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王洪学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滋生杀人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的邪念。去年10月,由王洪学出资2.3万余元,王洪武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为妻子桂永红购买了保险金额共计164万余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今年1月至2月期间,王洪学指使弟弟采用燃气热水器泄漏液化气、煤炉子薰等方式,先后三次毒杀桂永红未果。今年2月23日晚10时许至次日晚8时许,王洪武受哥哥指使,诱骗妻子服食安神药后,点燃煤炉子连续熏20多个小时,致使桂永红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而今年7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弟兄俩当庭翻供,否认公诉方涉嫌杀妻骗保的指控,称妻子是意外身亡,而死者桂永红的父亲还花重金替女婿请来辩护律师。 法院追加一项罪名 昨日的判决中,法院还对被告追加一项罪名。除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外,另经法院审查查明,被告还企图骗取巨额保险金的事实亦成立,且骗保数额特别巨大,还应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被告保险诈骗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被告不服判决称要上诉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情绪非常激动,表示不服此判决,将上诉。 王洪学说:“律师为我们作的是无罪辩护,现在判决我们有罪,我们肯定会上诉。”并称不清楚弟弟为弟媳买保险一事。 王洪武也称自己无罪,宣判之后,他竟然面露笑意。“投保一事,应该问保险员,是他要求我投的保”,而且“保险是我和老婆一起去买的。” 王氏兄弟的十多名亲友旁听了昨日的宣判会。王洪武的岳母称“不该是这种判决”,她仍坚持认为女儿女婿感情很好,不相信“女儿是被女婿害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