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昧鲁莽酿成连环悲剧停尸闹丧坐牢又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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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2:38 云南日报 | |
今年3月12日,罗平县以苦村农民牛刚、秦桂珍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牛刚、秦桂珍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并向罗平法院提起公诉,原告人刘正明向罗平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非法侵入私人住宅罪及赔偿财产毁坏4927.16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刚多次对刘家进行打砸,造成财物损失2860元,并两次与被告人秦桂珍将棺材抬到刘正明家堂屋里停放20多天,其行为均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牛刚系主犯,秦桂珍系从犯。公诉机关指控的事 惊闻噩耗 爱子被毒死 2002年4月3日,这是一个让罗平县以苦村农民牛刚一家撕心裂肺的日子———爱子牛猛被毒死了。 2002年4月3日11时许,同村刘正明的儿子刘凡(10岁)放学回家吃完中午饭后到王坤(13岁)家玩,两人在一间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内捡到一白色小玻璃瓶,内有白色粉状物(后经曲靖市公安局鉴定系毒鼠强)。两学生不知是毒药,便将白色粉物倒入刘凡拿去学校的水瓶中。到校后,刘凡把该瓶拿到楼梯脚处,正在该处玩耍的牛猛等6人因口渴便去拿来喝,致使6人中毒。6名小学生中毒后被及时送往罗平县医院抢救治疗。遗憾的是,牛猛经抢救无效死亡。 诉诸法律被告未尽赔偿 痛失爱子的牛刚一纸诉状将刘凡、王坤及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残废补偿费27945元、丧葬费2100元、医疗及施救费900元、精神损失费3500元。罗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凡、王坤两被告过失投毒的行为导致了牛猛等6人中毒及牛猛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原告牛刚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的要求,本院予以支持。因两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方学校不应承担责任。据此,判决由被告刘凡的法定代理人刘正明及被告王坤的法定代理人王二林分别赔偿原告牛刚9120元,并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然而,判决生效30天后,刘家只赔偿了牛家100元,并未完全尽到赔偿义务。由此,引发了本案的导火索。 愚昧鲁莽母子砸房闹丧 爱子被毒死,赔偿未实现,这让牛刚无比愤怒。 2002年12月29日,牛刚提着砍刀和锄头,把刘家房子门窗玻璃打烂,想让刘家知道杀人不赔钱的下场。哪知刘家在被打砸后也并未把所欠赔偿款交到牛家,反而又让人打了牛刚。牛刚十分气愤,便用黄色油漆在刘家大红铁门上写下“杀人不认,反而打人,害我家破,望众同情”16个大字。2003年1月17日,天刚蒙蒙亮,牛刚和其母亲秦桂珍又将装有牛猛尸体的棺材从山上抬回,牛刚用砍刀把刘家门打开,与其母亲将棺材抬进刘家堂屋里停放,同时对刘家进行疯狂打砸。报案后,经有关部门做工作,牛家于7天后将棺材抬走。但事隔不久,同年2月27日凌晨5时许,牛刚及其母亲又去到山上把棺材扛到刘家堂屋里,并又对刘家进行了打砸,还用砖块把棺材围砌成坟墓状,在堂屋正墙贴上牛猛的照片,把刘家堂屋弄成“灵堂”。棺材在刘家停放了16天后,被罗平县委政法工作组强制抬走。牛刚3次打砸刘正明家,共造成财物损失2860元。 法律链接 以案说法 一起沸沸扬扬的停尸闹丧案虽终告完结,但它却留给我们一系列的思考:为什么国家明令严禁购买、存贮、使用的毒鼠强会屡禁不绝?假如有关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就不至于让毒鼠强流毒四方并殃及学生;假如法院判决后,被告刘正明家能较好地履行法定义务;假如牛家能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而不是一味地再三停尸闹丧,也不会发展到后来那样的局面。“停尸闹丧”是封建社会才有的事,在法制较为完善的今天,牛刚、秦桂珍竟然还这样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住宅,其具有不受侵犯的权利。本案中,两被告3进刘家打砸,两次抬棺进刘家住宅,并在刘家堆砌坟墓,其行为已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而在主观方面,两被告人是明知行为的后果而故意为之,客观上侵犯了公民的合法住宅权。所以,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许洪亮(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