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被盗手续程序简化 首个互动信息平台开始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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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3:39 北京娱乐信报 | |
全国首个公安-保险-交通互动信息平台开始建设 信报讯(记者姜新菊)到明年年初,如果机动车被盗、抢,事主再也不用在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处和旧车交易市场之间往返奔波了。昨天,全国首个公安-保险-交通互动信息平台正式启动建设。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闫伟昨天介绍,目前,事主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办理机动车保险理赔及注销养路费事宜,要在案发三个月后,并且案件侦查没有进一步线索的情况下,到案发地的分(县)局刑侦(大)队领取《机动车案件专用证明》;然后到保险公司领取《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和《机动车辆保险出险证明》;带《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机动车被盗、抢证明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出具证明,再到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处办理注销养路费手续和《停驶证明》,最后带《停驶证明》等各种证明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这个过程,最快也要一周左右,慢者可长达两个月。 该系统建立后,事主在案发后规定的时间内无侦查结果的,可直接到保险公司索取理赔;注销养路费的工作由公路局在网上自行解决,不需要事主到公路局办理。与此同时,对于变卖找回的被盗、抢机动车辆,事主无须再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机动车被盗、抢证明办公室和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各种手续,直接前往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昨天,在京所有涉及车险的保险公司均与北京市公安局签订了合作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