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抱错一养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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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5:07 北京晨报 | |
医院被判赔偿10万余元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记者昨天获悉,本市一家著名医院因12年前使得一对夫妻抱错孩子,被市一中院判决赔偿10万余元。 1991年1月18日,产妇王女士在宣武区一家著名医院妇产科住院分娩一男婴,后王女士携男婴出院并抚养至今。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夫妻感觉孩子不似亲生,并于2000年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夫妻俩大吃一惊:十多年来所抚养的孩子与二人无任何血缘关系。 此后,王女士同丈夫多次找该医院要求寻找亲子未果。2002年4月,二人将该医院诉至法院,称该医院不负责任,使夫妻二人的孩子与其他小孩错换,要求医院寻找亲子,赔偿亲子鉴定费3020元、丧失亲子损失36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 在法庭上,医院认可事实并同意承担相应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103020元。判决后,原、被告双方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市一中院认为,医院对王女士夫妇丧失亲子负有责任,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包括因此所发生的经济及精神损失。但王女士夫妇要求找回其亲子的主张,因缺乏证据证明其亲子下落,寻找条件现不具备,法院不予支持。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由医院赔偿王女士夫妇精神损失费及亲子鉴定费10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