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情侣命案 凶手被判死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6:57 北京青年报 | |||
李罡 贾连春 本报讯因看到别人在公园里谈恋爱不顺眼,而残忍地持刀将一对青年情侣杀害,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郭海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1月5日凌晨5时许,丰台公安分局和义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丰台区嘉禾庄路西口时,发现在该处东侧便道上停着一辆松花江牌旅行车,驾驶该车的男青年形迹可疑,即对该男青年和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该车前后车牌与行驶证不符,并在车内副驾驶座上有两副手铐和一根长约60厘米的木棍,在车厢内还发现3卷胶带以及一根尼龙绳。民警对该男青年进行审查时,该人自称叫郭海龙。在审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郭海龙后腰部携带一把长约20厘米的单刃匕首,且他不能说明上述物品的来源与用途。于是民警将郭海龙带回和义派出所继续进行审查。经对郭海龙讯问,他供认被抓当日凌晨是想进行绑架、抢劫犯罪活动,没想到被抓获。另外郭海龙还供认了在丰台区周庄子村治安岗亭盗窃对讲机和在 北京某公园杀死两人的犯罪事实。 经查,郭海龙今年24岁,是丰台区丰台镇无业青年。他曾于2000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继续大肆进行犯罪活动。 去年9月8日上午,郭海龙带着两把刀去北京某公园玩。下午四点多,郭海龙来到该公园一别墅南边。他看见一男一女正在一块大石头上谈情说爱,郭海龙感到心里特别不舒服。 由于郭海龙总是偷窥那对情侣,男青年不满地瞪了郭海龙一眼。郭海龙更加生气,他走过去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二话不说就开始追砍那男青年,将男青年砍倒在地。郭海龙还用刀砍下树枝将男青年的尸体掩盖。看到郭海龙行凶,女青年吓得急忙逃跑,但没跑出多远就被郭海龙追上。郭海龙持刀相逼,将女孩挟持到一山坡上,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匕首,刺扎女孩的颈部、胸部等部位数刀。这对正在谈恋爱的青年均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郭海龙盗走男青年身上携带的诺基亚牌手机一部、MP3随身听一部逃离现场,所盗财物共价值人民币770元。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