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检察院成功抗诉 “立功材料”现出原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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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14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郑生)由于荆门检察院成功抗诉,曾经凭借一份虚假立功材料逃脱死刑的故意杀人犯饶权,昨日被荆门中院执行死刑。 1998年5月18日19时许,京山人饶权邀约郭涛(已判刑)等人携带单管猎枪等凶器窜至京山县烈士公园,饶权持猎枪朝被害人周旋击发,致周旋中弹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饶权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京山公安局抓获。 1998年10月30日,荆门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任刑庭副庭长的赵征兵和审判员吕宗慧根据一份检举立功材料,仅判处饶权死缓。2000年9月10日,以荆门市检察院为主的联合调查组发现问题,并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 检察机关查明,饶权被抓后,为保其性命,其兄饶建平找到时任京山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的梁红旗帮忙,梁红旗就带着饶建平到看守所与饶权会面,将早已从其他渠道得知的一毒犯隐藏在北京的消息告诉饶权。随后,梁红旗和时任京山县公安局监督科副科长的蔡家华通过提审,为饶权伪造了一份检举立功证明材料。 此后,饶建平送给京山法院民庭原庭长胡大东现金4000元,并通过胡大东与吕宗慧接触,送给吕宗慧1.1万元。此案开庭后,饶建平又送给赵征兵现金2000元。庭审后进行合议庭合议时,吕、赵两人明知立功材料有假,仍予采信,并据此判处饶权死缓。 根据以上情况,荆门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使庇护故意杀人犯的两名警官、三名法官于去年各领其刑,并使饶权得到应有的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