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告状讨回医疗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9:0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李春艳) 结婚4年,妻子患重病,丈夫不管不问,拒付治疗费和生活费。妻子一气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近日,李沧法院一审判处丈夫支付后续治疗费20000元,并且每月支付妻子生活费和医疗费300元。 李沧区河南村女青年李某与本村村民栾某于1998年结婚。2002年9月,李某患上了乳腺癌、尿毒症等。栾某竟然拒绝支付生活费和后续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将丈夫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作为丈夫,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扶养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