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嫖宿不成竟告人抢劫 “抢劫犯”无罪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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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9:0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邓萍 通讯员张彦 徐中梅)一起几乎铁板钉钉的抢劫案,因为检察官的高度负责,案子最后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抢劫犯”被无罪释放,“被害人”反被刑事拘留。 昨日,经过涪陵区检察院的努力,被冤枉的王文中走出看守所大门,回到了自己家中。 今年9月10日,涪陵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王文中抢劫一案。 该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根据警方移交的材料:今年6月27日12时许,王文中在行至涪陵城大东门田家巷时,抢夺熊某挂在胸前的手机。但由于熊某使劲抓住手机而未得逞。最后,在熊某大呼“抢劫”声中,王文中被闻讯赶来的联防队员捉获。 但检察官们在审查材料和提审嫌疑人时发现,该案子有漏洞:一边是嫌疑人大呼冤枉;另一边是受害人熊某身份存在很多疑点。 经过大量走访,检察官们终于让真相大白:熊某当时强拉王文中嫖宿遭拒绝,熊某要王文中拿30块钱。王拒绝,熊某便吼“抢劫”,这时,正好碰上联防队员,王文中就这样被“当场捉获”。 目前,涪陵警方以涉嫌诬告罪,将熊某刑事拘留。王文中被无罪释放。 昨天起,回到家中的王文中已开始着手做一件事:申请国家赔偿。 新闻纵深 检察官 还他清白 检察官杨忠说,王文中流露的哀怨和无助让他震颤。 9月30日,承办该案的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杨忠对王文中进行第一次询问,王文中大呼冤枉:“熊是发廊卖淫小姐,因强拉我嫖宿不成反诬我抢劫,何况我有手机干嘛还要去抢别人的手机?”王眼神中流露出极其痛苦而又无助的神情。 照说,王文中的案子当时已是铁板钉钉:有受害者指认,有目击证人、又是当场捉获。按照惯例,这种证据确凿的案子可以直接起诉。但直觉告诉杨忠,此案肯定有冤情。 身份:疑点重重 回到检察院后,他把情况向科长作了汇报。经过反复审查案卷材料,终于从受害人熊某的身份上发现了诸多疑点:熊某报案时自称是刘某某家的保姆,而刘某某家距案发现场有二三公里远,身为保姆的熊某,中午时分不在雇主家做事,却在偏远的田家巷独自行走,与其工作性质相矛盾;从案发当日公安干警为熊某拍摄的受伤照片看,熊涂脂抹粉,染手脚指(趾)甲,打扮十分妖艳,还配有手机,与其保姆身份不协调;还有,目击证人又是如何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的? 种种疑点部分验证了犯罪嫌疑人王文中的辩解!为弄清熊某陈述的真实性,承办人拨通了雇主刘某某的电话,向其查询保姆熊某的手机号码,刘某某冲口而出:熊某从2001年1月后就不在自己家里当保姆了,更不知道熊有手机。 熊某的陈述有假?熊某的身份值得怀疑? 核查:真相大白 罪与非罪?案情重大。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案情汇报后,果断决定详细核查相关证据。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疑点,检察官们多次到案发现场实地查勘、走访,发现此处确实存在卖淫女公开强行拉客的现象。 熊某的雇主、证人刘某某最后说出实话:今年7月初,熊突然找到刘,求刘为其作证,证实其从1999年至2003年7月初一直在刘家当保姆,刘起初不愿意,但在得到“没得事,只是证实一下在你家当过保姆”的解释后,案发当日刘便按熊的意思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假证。 10月20日,杨忠和派出所民警经过历时半个多月的查找,终于找到熊某,熊某承认当时并没被抢劫。确实是她拉客不成乱喊“抢劫”。 之后,她听人说王文中要蹲几年监狱,心里一直很不安,几次都想去派出所讲清楚,但又怕追究她卖淫。 本报记者邓萍 通讯员张彦徐中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