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哥拾金不昧受奖5万元后拿出1万元捐给公司沈城的哥热议“奖励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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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9:47 沈阳晚报 | |
拾到千颗钻石物归原主,沈城的哥张欣因此一夜成名(本报10月24日16版报道)。然而,失主奖给张欣5万元、张欣又将其中的1万元捐给公司,公司在此基础上成立“奖励基金”———这笔钱应不应该要?这笔钱是否应全部上交公司?这一系列疑问,成为沈城近2万名出租车司机的热门话题。10月24日,记者接到多名的哥电话,他们对此各抒己见。“拾金不昧做好事不应图名图利,张欣不应要失主的5万元奖金!”当日,与张欣一个公司的司机发表自己的观点,“或者,张欣应将5万元奖金全部上交公司!” 与此相反,更多的出租车司机则认为,张欣为咱沈城的哥争了光,他理应接受这笔奖金!而且,张欣没有必要捐1万元,依照失主曾许下的诺言“对提供线索者奖励1万元人民币”,这1万元应由失主掏给公司。 面对的哥们七嘴八舌的议论,沈阳客运集团出租汽车有限二公司负责人王维适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出租车司机捡拾到乘客遗落物品的事儿时有发生,大多数失主面对拾金不昧者都会基于感激而进行“表示”,可是,也有个别失主素质低下,蛮不讲理,甚至反咬一口,令广大司机们做了好事却寒心。因此,为了弘扬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精神,表奖司机是必要的。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没有这笔奖励基金,公司这方面的工作很被动,成立“奖励基金”一直是公司酝酿的计划。此次,张欣主动将奖金的1/5捐出来,公司深受感动,同时他的这个举动也令公司负责人眼前一亮:如果每位拾金不昧司机在得到失主的奖金后都能捐出一部分,把这些钱用作“奖励基金”,岂不可以解决以前遇到的难题吗?当然,这要基于司机们的自愿。 无论如何,“张欣拾金不昧奖励基金”成立了,这是沈阳市出租车行业的首创,它蕴含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它本身。本报记者唐葵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