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千里告状告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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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9:5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少女美善在沪意外身亡后,其家人获得了一定的赔偿。但事隔一年,美善的父母认为此前的赔偿太少了,就来到上海打起了官司。日前,长宁法院以此前的协议公平有效为由,对美善父母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1年,当时只有18岁的朝鲜族少女美善来沪后,在某酒吧当收银员。2001年11月18日,她与男友金某在法华镇路上租了一间房屋。但仅仅住了7天,房屋发生煤气泄漏,美善当 回老家后,美善的父母认为区区1.5万元,并不能抚平他们的丧女之痛。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老夫妻俩越想越觉得在善后事宜上,儿子吃了亏,终于下定决心攒了钱,亲自赶到上海来打官司。在诉请中,他们要求房东张某及房屋租用的中介公司赔偿他们赡养及精神损失费150800元。 法院认为,美善的父母在收到警方通知后没有亲自来沪,而让儿子一人前去处理,说明他们明知儿子此行的行为代表了他们的意志,美善兄长订立赔偿协议应视为是一种有效的代理行为。房东张某与美善的兄长都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本次纠纷对双方而言均为首次,故不存在显失公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