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感言]好勇斗狠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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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7:14 楚天金报 | |
文/王义 两名三四岁的幼儿打闹,竟,最后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使两个家庭破碎。 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头一次发生。好勇斗狠似乎成了某些人立身之本,一语不合 我国是法制国家,一切个体行为都由法律来规范。但是,好勇斗狠者却仍然以“打码头”的心态来立身,信奉“拳头分高下,棍棒争输赢”,有狠就有理。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任何一个有序的社会都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存在。几千年前,韩非子就将好勇斗狠者视为国家的五大蛀虫之一,认为必须加以清除。 好勇斗狠者也背离了社会道德要求。宽容与礼让是一个和谐社会的润滑剂,是人与人之间防止相互伤害的保护罩。好勇斗狠者则将这种优良的传统道德抛在脑后,以“弱肉强食”的心态主动寻求对抗,借此来维护个人尊严。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当事人,而且使周围群众正常的心理状态产生偏离,极大地危害了我们几千年来形成的道德规范。 对好勇斗狠者,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从道德上来引导,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而纠正自己的失衡的心理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