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斑马线上撞人司机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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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10:1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车辆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是最基本的规矩”。就“车辆漠视人行横道存在现象”,海口市交警支队的办案人员日前作了如此表态。 海南省交警总队法制科负责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车辆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他认为,这个规定充分表明了在人行横道上行人拥有100%的路权。 就“车辆漠视人行横道存在的现象”在海南省较为普遍一事,有关部门表示,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主处在强势,行人处在弱势,在司机“斑马线”意识亟待强化的今天,希望他们尽快养成习惯,真正让人行横道线变成“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最安全的地方”。(李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