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我国第一部农家旅店“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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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13: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0月26日电(记者柳妮孙洪磊)日前,天津市有关部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农家旅店质量标准》,对农家旅店的必备条件、服务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农家旅店终于有了统一的“行规”。 天津市旅游办有关人士介绍说,农家旅店是天津市旅游业出现的新兴事物,能满足很多城市人追求乡村气息、重返大自然的需求。近十年来发展很快。但由于管理上没有统一的 天津市新出台的《质量标准》规定,每户农家旅店至少应有10张可供出租的床位,所设床位尽可能为农家火炕或其他能够体现农家特色的床位设施,数量要与房间大小相适应,有公用卫生间,并装有面盆(或洗脸盆)、淋浴等;农家旅店每间客房的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餐厅及厨房位置合理,餐位数量不低于该店的住宿接待能力。 此外,在卫生和旅游安全方面,《质量标准》要求天津市的农家旅店建筑物墙面无污垢,空气清新,公共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消防、防盗等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区域内设有医务室,备有游客常用药品,与定点医院签有救护协议。 业内人士认为,天津市此次出台《质量标准》,能较好地规范农家旅店的经营活动,对希望到农村旅游的消费者是一个好消息。(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