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问题帮您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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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14:11 沈阳今报 | |
张女士问:企业想挂网到供暖公司,由供暖公司来给供热,不知有无收费标准? 市供暖办解答:很多单位一般是自己供热,目前文件规定的供热收费,主要是针对民用住宅而言,企业这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出台。解决的办法就是,企业和供暖公司协商,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周先生问:新买的商品房,应该今年入住,但还不想去住,今年的取暖费可以不交吗? 市供暖办解答:分户供暖的用户可以要求这么做,但得跟供暖单位打招呼,签订相关的供热合同,不要因个人行为影响了整个供热系统。没分户的,不能要求不住人就不交费。 李女士问:若是想分户,还有多年陈欠费,是不是得补交一年陈欠的再交一年当年的就给分?之前陈欠的还需补齐吗? 市供暖办解答:根据2001年7号文,若是有陈欠的,分户时,应该补一年陈欠的再交当年的费用。若陈欠费是单位欠的,可以拿着相关收据到所在的单位报销。陈欠费需要补,直到补齐为止。 王先生问:已经分户供热,供暖公司说,若是住户要求两年不供暖,就把管道给割了,有这个说法吗? 市供暖办解答:应该在停供气时,和供暖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里把所有的疑义和该承担的责任都写清楚,这样相信供暖公司就不会有意外举动。孙振丽/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