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两主法院“正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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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2:1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住在自己出钱但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美籍华人萧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面对花去数十万元买来的房子,他只得求助法院来为自己的房子“正名”。日前,萧某终于获得了法院的判决认可。 1997年5月,萧某因经常要来上海居住,便与朋友陈某商定,以陈某的名义在上海购置住房。双方约定所需费用全部由萧某承担,产权也归萧某所有。同月15日,陈某以自己的名 2001 年4月下旬,萧某领到了房屋产权证,权利人为陈某。2002年2月,陈某立下书面字据说明:“1997年5月,美籍华人萧×先生托我,购买上海市武宁南路某号内销商品房一套,购房款全部由萧×支付,此房产权纯属萧×先生所有”。去年7月、9月间,萧某委托律师致函在美国的陈某,要求将陈某名下的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来。可是,陈某久久没有答复。今年1月下旬,萧某告到法院,请求确认系争房屋产权为自己所有,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陈某称,并不是他不愿帮萧某办理产权过户,而是因为他本人也到了美国,“自己在美国请假困难,不能回上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后认为,萧某与陈某双方达成由萧某出资,以陈某的名义购买系争房屋的协议,此约定与现行法律没有冲突,萧某起诉要求把系争房屋判归自己所有,而陈某也向法院来函,表示同意萧某的这一主张,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武宁南路某号的系争房屋归萧某所有。 (记者许洱多通讯员李鸿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