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保姆称通奸 机关算尽也枉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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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5:5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日前,强奸自家保姆的被告人朱世龙,被佛山中院终审认定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2002年12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朱世龙闯入其家中的保姆赵某某的房间,强行脱掉赵的衣裤将赵强奸。次日凌晨2时许,赵带着沾有朱世龙精液的内裤准备到公安机关报案,在门口因身体不适而蹲下。此时恰遇朱世龙的妻子任某某回家,赵即向任哭诉被强奸一事,任于 朱世龙在南海法院一审期间称其是通奸,但未被法院采纳。宣判后朱世龙不服向佛山中院上诉,并提供了两名证人证明被害人以此事向被告人父亲要钱的证言,及一张有“欠条”印痕的空白信纸。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是有妇之夫,被害人是上诉人雇请的保姆,二人不存在恋爱关系,因而没有通奸的感情基础。二审期间,上诉人的辩护人提交两名证人的书面证词。即使两证人所证属实,也只能证实被害人借此事向上诉人父亲索钱的事实,不能证实上诉人的行为性质。上诉人朱世龙与女方通奸之诉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遂维持原判,驳回上诉。(邓治军) 作者:邓治军 编辑:?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