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莫名收到墓地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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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7:50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经淼 王巍)“让您的亲人入土为安……”信箱里一封装有“墓园”资料的信让刘先生感到十分晦气。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信封上竟清楚标注着刘家的地址和刘先生的名字! 墓园是怎么知道刘先生的住址及名字的?另一个问题同样让人费解:信封上标注着“印刷品”,可里面却不是“印刷品”。 信箱里惊现墓地广告 10月25日,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街的刘先生在自家信箱里发现了一封清楚标注着自家地址、自己名字的信封,里面是介绍“花园式墓园”的文字和图片。“原来是墓地广告……”,信的内容让正值壮年、父母也都健在的刘先生感到十分晦气。 刘先生想不通,殡葬方面内容的信件怎么可以随便邮寄?而更令刘先生疑惑的是:究竟是谁提供了自己详细的资料给“墓园”。 邮政局提供详细地址 昨日,记者以暗访的方式拨打了宣传单上提供的服务电话,想问清楚他们是怎样得到市民的姓名和详细地址的? “墓园”的服务人员在得知记者并无亲属过世后,向记者提供了“业务方面的人”的电话。记者打过去,对方竟是大东区邮政局经营业务科。 随即记者来到大东区邮政局,经营业务科的同志告诉记者,地址及姓名确实是该邮政局提供的,因为在邮政局办理例如邮寄、汇款等业务的用户姓名及详细地址,邮政局均有登记。邮局以此为工商等方面提供服务……这次邮寄,发出的“墓园”广告不到3万份。业务科同志代表邮政局向反感的用户赔礼道歉,表示再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而发布信息的“墓园”经理表示,因为该墓园租用了大东区邮政局的房子作为办公地点,于是“上面”也许存在着某种“合作”,但任凭记者追问“上面”指哪里,经理始终不肯透露半句。 非印刷品以印刷品寄出 记者注意到,在刘先生收到的这封信上标注着“印刷品”以及邮寄资费0.3元的字样,而信封里却是包括了墓园文字、图片、交通图、宣传单等的两份资料。 拿着这份资料,记者来到了沈阳市邮政局业务大厅,2号台服务人员回绝了记者“按印刷品”邮寄的要求。他说明,“经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或中国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和图书目录等,才可作印刷品交寄。而印刷品的资费标准是,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0.30元……这两份资料都不属印刷品。” 中国邮政网的讯息同时表明,商品目录、商品信息以及介绍商品的文字、图片、表式等应作为商业信函交寄,是邮局为工商企业提供的一种代发广告业务。而代发广告的资费标准为每重500克(不足500克按500克计算)1.50元…… 近3万份应收1.50元资费的代发广告,却被盖上了“印刷品”的印章,收费0.30元,原因何在?本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