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20元雇人当保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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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7:52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丑粟)“物业公司不提供小区保安服务,我们有权召开业户大会,更换物业。” 这是本报于10月25日2版刊登《高档小区72户一夜8家被盗》一文之后,昨日,业户代表高先生向记者告知了此小区业户代表的倡议。 据高先生介绍,他们将于今日下午决定召开第一次业户大会,主要研究物业保安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倡议每户每月交20元钱,用这笔钱雇人在小区内巡逻,以保卫小区内住户的安全。 针对小区保安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保安协会有关人士,据其介绍,小区业户自己出钱雇用“保安”也是违法的。但是,业户可以通过业户委员会责成物业公司,在保安公司聘用正规保安员。该人士建议,鉴于该小区的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去位于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的沈阳市苏家屯保安服务公司进行沟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