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跑水 索赔遇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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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8:5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家住安埠小区的马先生反映,他家住6楼,顶楼703室没有售出。由于开发商维修房屋,楼上漏水把他家淹了,但是由于物业部门不肯在赔偿单据上签字,至今难以获得赔偿。 23日下午,记者来到安埠小区二期104栋6单元603室,据马先生讲,22日12时,邻居给他打电话通知他,7楼漏水将他家淹了。他急忙赶回来后发现,楼上的水顺着墙壁流入地板 记者与龙江集团负责人赵经理取得了联系,据赵讲,龙江集团是这栋楼的建筑商,在2001年就已经与物业交接完毕。工人在给楼顶做防水维修,可能是7楼的水龙头没有关或者是其他原因,将住房淹了,公司也派人去看过了,住户可以拿着损失赔偿数额单据,让物业人员签字证明后,转到龙江集团,这个损失公司可以赔偿。记者又与香坊物业安埠分站长郭进行了沟通,他表示因不知用户损失数额,不能签字证明。 恒昌律师事务所项君认为:既然建筑商已承认居民家被淹的事实,没有必要再由物业公司开具有关损失数额的证明,有关赔偿数额多少由建筑商与住户协商即可。 (本报记者 张峰 魏代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