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一农民怀疑老乡偷车 引爆炸药被判8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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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2:38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0月27日电(朱百平)怀疑老乡偷了他家的机动三轮车,便引爆自制炸药包,炸毁人家的住房。陕西蓝田县农民李平彦近日因爆炸罪被蓝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家住蓝田县小寨乡南寨村的李平彦,1997年10月家里的机动三轮车被盗,李怀疑是本村村民王某偷走的。2001年底,王某盗窃李平彦之兄三头耕牛的事败露,被县法院判刑一年 2002年10月底,李平彦从自己家里取出5公斤硝酸铵,带到小寨乡张山村一农户家,用粉碎机加工成炸药。2002年11月,王某刑满释放回家后,李平彦找王某质问三轮车被盗一事,两人发生争吵,李平彦由此产生用炸药炸死王某及其家人的恶念。2003年2月6日晚11时许,李平彦将自制的炸药包放在王某家大房南窗下,用烟头引爆后逃回家中。爆炸致使王某家3间大房严重损坏,村民王远明等5户群众房屋受损,30余户群众的400多块门窗玻璃被震碎。经蓝田县价格认定中心估价,损失达2114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平彦故意炸他人房屋,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使众多群众财产遭受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