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命殒“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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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4:56 今晚报 | |
2002年6月24日,因为看到招生广告,在津打工数十年的沈某夫妇,将刚刚年满16岁的儿子沈建送到了河南省汝州市嵩山少林武术气功学校。2002年7月31日晚上7:30,学校突然召集学生开会。原来,汝州梨园寄宿学校校长刚打来求助电话,称梨园学校的一名女孩红红落水,希望能够帮忙打捞。少林武术学校所开的会原来是一场动员学生“救人”的大会。 当晚8点多,25名被动员来的学生在武术教练的带领下,拿着绳子、手电等,乘坐梨园 次日凌晨3点,学校给沈建父母打去电话告知情况。面对已经不能复生的儿子,沈建父母欲哭无泪。虽然随后汝州市政府奖励沈建父母1000元,并授予沈建“汝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称号,但这些并不足以抚平沈建父母心头的伤痛。 日前,由这一意外死亡事件引发的索赔官司在河南开庭审理,被告是河南省汝州市嵩山少林武术气功学校和汝州梨园寄宿学校两家学校。本市明扬律师事务所杨仲凯律师作为沈建父母的代理人赴河南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学校称,当时学校没有强迫学生们去救人,而是动员学生献出爱心去救人,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并出示了一份有25人签字报名表示自愿救人的名单,其中就有沈建的名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