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特大投毒案引出思考:清剿毒鼠强须下真功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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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6:01 新华网 | |
10月24日晚,警方宣布:利川“10·21”特大投毒杀人案成功告破,投毒杀人“元凶”竟然是一位年近六旬、体弱多病的农村妇女。 听到案件告破的消息,一名利川市干部低声叹惜:如果这两年清剿“毒鼠强”的行动更果断更彻底一些,这起骇人听闻的惨案或许可以避免。 10多名前来利川采访的记者也感慨不已:如果利川市及时铲除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毒鼠强”毒源,犯罪嫌疑人陈晓梅断然制造不出如此惊天惨案。 一位知情人介绍,近几年来,“毒鼠强”屡次在利川逞凶,可惜未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1999年初,利川市教场村农妇孙益桃与其姘夫张礼富为维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合谋采取暗中下毒的方式,先后毒死3名“碍手碍脚”的亲人。后经法医检验,3名死者均为“毒鼠强”中毒。 2000年3月,利川市建南镇大音村农民罗育超因家庭纠纷,从小贩处买了3瓶“毒鼠强”倒入头天晚上就餐时剩下的猪油汤中,致使5人中毒,其中3人中毒死亡。……这桩桩案件让人心胆俱寒。恩施州公安局负责人说,用“毒鼠强”投毒杀人具有手段隐蔽、侦破难度大、犯罪结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等特点。“毒鼠强”无色无味,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是砒霜的400倍。因此,决不能让“毒鼠强”继续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各地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从源头上铲除毒源。 据介绍,利川市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多次组织清查收缴“毒鼠强”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果。今年1至9月,该市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6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和农药经营门店3200个,收缴“毒鼠强”原药2.5公斤、可疑药粉8.7公斤、各种违禁鼠药制剂7428支,捣毁“毒鼠强”加工分装黑窝点1个,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 利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常春认为,“10·21”特大投毒杀人案件敲响了警钟,表明该市“毒鼠强”整治工作还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不太重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不力。少数街道、乡镇没有张贴国家九部委发布的《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没有悬挂“专项整治毒鼠强”的标语口号,广大基层群众只模糊晓得不准销售毒鼠强,却不知道毒鼠强对社会的危害性,没有形成自觉抵制购买、使用毒鼠强的意识。 二是分装、运输、销售、储存毒鼠强的地下网络未彻底捣毁,城镇农村目前仍有毒鼠强销售。恩施州政府最近派出暗访组,在利川元堡、柏杨、团堡等乡镇农村,不仅发现了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进货渠道和加工分装黑窝点,还购得毒鼠强31支。这说明,前阶段清查收缴毒鼠强工作在各乡镇还流于形式,存在“死角”。 三是查处、打击工作不够深入,缺乏威慑力。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没有全面深挖细找分装、运输、销售毒鼠强的地下网络,打击不力,没有达到威慑犯罪的效果。 李常春认为,要站在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负责的高度,全面增强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忌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10月23日,利川市向全体市民发出《告知书》:毒鼠强等禁用杀鼠剂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造成极大危害和威胁,市政府将在10月25日至11月25日对毒鼠强等禁用杀鼠剂进行全面清缴,望广大市民提高认识,高度警惕,积极配合,主动上交。 10月24日下午,利川市召开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清缴大会。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的集中统一清缴行动,全面捣毁加工、分装、运输、销售、储存毒鼠强的地下网络,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清剿行动实行市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纪律和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该市已确定目标:在今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查清和铲除毒鼠强的加工分装窝点、进货渠道、销售网络,将涉案犯罪分子全部缉拿归案,清查收缴已流失到社会上的毒鼠强,达到各级政府的暗访组采用任何暗访手段都购不到毒鼠强的程度。 据记者调查,国家已明令禁止毒鼠强的生产与销售,而有的地方市场上却可以随便买到。对毒鼠强的管理多头:公安有通告,但公安不检查这类东西;工商进行市场管理,可以对这类东西没收,但他们因没有发生投毒案件后的侦破义务,查处力度跟不上来;卫生防疫部门也承担有检查之责。由于综合协调不够,很难形成有成效的管理。只有各主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综合治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铲除毒源,才能治本。 但愿类似“10·21”这样的惨案,不再在利川市重演。但愿在任何地方,都不再有“毒鼠强”逞凶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