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一元物品也得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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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6:20 钱江晚报 | |
2003-10-27 日前,3名男青年在天津结伙抢劫,然而劫来的挎包里的物品经鉴定仅值一元钱。就因为这一元钱,3被告人均被认定触犯刑律,分别被判处徒刑并各处罚金上万元。 当天1时许,三人中之一小飞提议抢劫,并与常某及小华进行了预谋。随后,3人来到 案发后,一份估价鉴定结论书显示,小飞等3人所劫得的挎包里仅仅装有一个已经使用过的化妆粉盒,价值人民币1元。 天津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3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当场使用暴力的方法摄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是共同犯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常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分别判处小飞及小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