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琐事不和引发家庭暴力恶妻砍断丈夫手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3:5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罗湖法院日前审理了一宗家庭暴力案,受害人竟是丈夫。夫妻争吵,丈夫不仅被妻子砍断手指,还砍破了大脑。施暴妻子被法院判刑1年。 因办香港定居之事夫妻不和 1998年5月27日,陈某和李某结婚。婚后,两人在当地安徽灵壁县买了一套价值5万余 争吵中操斧砍丈夫 2003年1月27日,陈某和李某讨论回老家过年的事,双方都要回自己的父母家,谁也不肯让步。被争吵激怒的李某,拿起房间里的一把斧头,对着陈某的头部和手部猛砍。看着血流不止的陈某,李某突然清醒过来,立即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把陈某送到医院。然后到派出所自首。 法院同时判决李某赔付精神损失费3万元 今年5月,李某被罗湖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而受伤未全愈的陈某于4月向李某提出离婚,并起诉到罗湖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和李某长期两地分居,是造成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李某的的暴力行为则进一步严重破坏了两人的感情,遂判其离婚。安徽省灵壁县那套价值5.4万多元的房子归陈某所有,但陈某应补偿李某价值一半房产款。李某还被判决须向陈某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