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东劫金案”昨日宣判黄德辉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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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6:44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通讯员唐革新)光天化日之下,盗窃商场饰物专柜里的金饰物,价值7万余元。制造“徐东劫金案”(见6月16日23版)的四川来汉人员黄德辉,昨日被洪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7岁的黄德辉外号“辉娃”,四川省成都市金塘县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今年6月15日中午12时许,黄与同伙“小伟”窜至徐东平价广场一楼金禧钱币专柜,趁营业员不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