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户有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7:3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因灾、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长沙市农村家庭,将每人每月得到10元救助。《长沙市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昨日获得长沙市政府同意。 已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法律规定有赡养或抚养人的;有手艺且身体健康的;拥有中高档家用电器等八种情况不属于实施办法救助范围。明年春节前,特困户将可领取首次救助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