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拖欠工资将入“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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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08 现代快报 | |
记者 顾元森 快报讯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南京下月将实行欠薪预警制度,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成为劳动监察部门的重点监察对象,劳动部门还准备将那些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攻关”。 据了解,根据南京市下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工资支付办法》,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建立欠薪预警制度以规范企业行为,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警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欠薪预报,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情况不得不延期发放工资,必须经单位工会同意,然后报劳动部门备案,但这种延期只能是暂时的,劳动部门将监督用人单位补发工资的情况。另外一个是公布“黑名单”,明年初南京市企业进行年检时,劳动部门将对各个企业欠薪情况进行梳理调查,那些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进入警示名单,作为劳动监察机构重点监察的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