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大王成也“晚点”败也“晚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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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2:16 新闻晚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成都“告状大王”杨立荣,以黄宏在签名售书时迟到,状告举办签名售书活动的北京图书大厦和黄宏案,原定于昨天上午在西城法院再次开庭。但是由于原告杨立荣过了开庭时间还没有到庭,合议庭最终宣布:按照民诉法有关规定,该案按照撤诉处理。主审法官宣读撤诉的裁定时,“告状大王”的表情先是显得有点吃惊,继而又表现出一种扫兴和无奈,嘴里自言自语了两句:“撤诉?那就撤诉吧……”“告状大王”开庭迟到半小时 昨天上午8:50记者赶到开庭现场时,两被告北京图书大厦和黄宏的代理人都已经到场,但是过了上午9点的开庭时间,却一直不见“告状大王”杨立荣的身影。记者在法庭外看到,几位合议庭法官一直在不断地打电话,试图按照杨立荣所留的电话号码和他联系,但是一会儿就听到一位法官说:“手机关机,家里电话也没有人接。”几位合议庭法官在西城法院四楼法庭一直等到近9:30,原告杨立荣还未到庭。法官们只能把两位被告代理人叫进法庭,签署了开庭笔录后宣布休庭。而当参加庭审的人员刚四散着走出法庭,却见身穿长风衣的“告状大王”杨立荣匆匆赶来。边走边一脸无辜地向现场的人解释:“堵车,过不来。我早晨连饭都没吃就出来了……”后走出法庭的法官,急忙又去叫已经拐到楼道里面的审判长说:“杨立荣来了!”返身回来的审判长稍微想了一下说,请两位被告代理人和杨立荣到法院大庭等候,半小时后合议庭作出决定。法院撤诉“告状大王”很扫兴经过半小时合议后,合议庭向原被告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本院在审理原告杨立荣与被告北京图书大厦、黄宏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立荣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应诉,依照民诉法第129条规定,该案按照撤诉处理。“告状大王”打算投诉北京公交昨天晚上近7点钟,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刚刚到家的杨立荣。他告诉记者,上午从西城法院出来他就去了一个律师处,咨询准备今天到北京市消协去投诉北京公交。原因是他从到西城法院立案起曾经去过该法院十几次,每次都只用一个多小时就能赶到,但是昨天到法院开庭,他早晨6:30就从位于朝阳区的女儿家出发,9:30多才赶到西城法院,影响了出庭,他准备以此理由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