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改革:书记员摔了“铁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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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5:25 钱江晚报 | |
2003-10-28 从即日起,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将打破“铁饭碗”,实行聘任制;同时,打破过去由“书记员”而“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不再过渡为法官。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7日公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所作出的规定。这次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步骤,对人民法院建立法官助理制度、确定法官员额比例等改革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根据管理办法,书记员职责被明确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聘任制书记员是在法院正式编制内,通过与法院订立聘任合同,被聘任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书记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过,在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这一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法院必须为聘任制书记员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