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民终审被判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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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7:3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 叶润)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咸阳市无线电二厂原厂长陈安民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陈安民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陈安民现年52岁,陕西泾阳人。1996年陈安民移民北美某国,2001年6月涉嫌经济问题被引渡回国。后因涉嫌犯贪污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于2001年6月28日被依法逮捕。2003年 陈安民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关于陈安民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同时还判决:陈安民挪用的公款24万余元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返还咸阳市无线电二厂;其巨额财产中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人民币45万余元及深圳长城房地产公司长城大厦房产和此房收入31800元中,除去应返还咸阳市无线电二厂的部分外,余下部分和深圳茂业城花园两套房产依法没收。??:?:?: 林晓)本报近日连续报道的西安市东三爻村12岁少年柴某因屡遭劫钱而害怕上学一事,昨日有了结果。经派出所详细调查,昨日已将屡次劫钱的少年麻某送往工读学校上学。 公安迅速查处施暴者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教育派出所所长告诉记者,10月25日,本报有关柴某的报道见报后,立即引起雁塔区政府及雁塔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的重视,指示教育派出所迅速处理此事。经过对柴某所在的东三爻村小学及麻某所在中学调查走访,民警了解到,除经常性对柴某劫钱外,麻某还曾对其他一些学生劫钱,但每次数量都较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有9种严重不良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将其送往工读学校学习。这类学生可在工读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帮其改正不良行为。昨日,派出所已将麻某送往工读学校。 市民反映校外暴力事件频发 昨日,本报接到许多家长反映的校园外暴力事件。 市民臧先生反映:9月中旬,在西安民兴中学上初中的孩子,班里3个学生自行车被人抢了,如果不给对方就打人,作为家长,他们十分担心。 市民张女士反映:孩子在西安市82中上学,近日在外面被20多个外校学生打了,当时威胁说要1000元,后来孩子无奈拿了500元给了对方。 市民陈女士反映:孩子在理工大附小上学,每天在学校和回家的路上经常遇到一帮人劫钱,没钱就遭到殴打,孩子心里总有种恐惧感,家长也不知向谁反映。 市民雷先生反映:孩子在西安市4中上学,每天在路上总有一些大点的学生拦路要钱、抢车子,希望社会给予这些处于弱势的孩子更多的保护与帮助。 呼吁学校不能袖手旁观 昨日上午,户县大王镇一位曾从事了十年学校治安工作的赵先生向学生和家长提出建议。他说,在他从事的十年学校治安工作中,曾遇到很多校园外暴力事件,他认为学校治安部门对这类事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一次,他接到一学生曾被人劫钱的反映后,下午放学时他专门尾随这个孩子回家,最终在路上抓住了欲再次劫钱的几名学生,经过他严厉的批评教育,那几名学生再没敢来劫钱;对于情节严重的,如出现劫钱中打伤学生的情况时,学校治安部门会联系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赵先生认为学校治安工作除了校内治安外,发生在校园外的暴力事件学校绝不能袖手旁观。 学校、家长应积极应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一些学校对这类事件不够重视,认为学生出了校门就与学校无关了,致使学生遇到这类事件觉得没有依靠,而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从而使众多的学生家长忧心忡忡,不知该怎样解决。 公安部门及本报提醒,学生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遇劫,应头脑清醒,保护好自己的同时想办法弄清对方所在学校、姓名、特征等,随后一定要向学校老师、保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同时,广大中小学校对于校园外暴力事件,应引起充分重视,确保学生有安全轻松的学习环境。作为家长,平时应多注意观察,发现孩子情绪异常,应及时询问,得知孩子遇到这类事件后,可立即寻求学校或公安机关的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