赝品买主诉请十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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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7:3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谢正罡)本报日前报道的西安李先生万余元买来的名画真迹被鉴定为赝品一事又有新进展:昨日,李先生正式将卖画者———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作品展示馆、西安美联拍卖有限公司、长安东方书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如假赔十”的“承诺”。 李先生在起诉状中称,到被告处买画的事实清楚,买卖关系明确,被告所做的“如假十倍赔偿”承诺明确,但被告的行为明显对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为李先生做鉴定的北京首都博物馆中润文物鉴定中心,该中心是目前全国第一个经文物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批准的对外公开进行文物鉴定,并且为司法裁判提供文物和当代艺术品价值评估的机构。也就是说,该中心所出具的鉴定报告书可以被法庭作为重要证据采信,来证明李先生所购的两幅名画确系赝品。 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甘军律师认为,当日被告出具的书面“承诺”中有“如假赔十”的内容,该“承诺”又作为原被告双方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没有违反法律相关禁止性规定而被认定合法有效。所以,双方都应该按此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旦一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就必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甘律师还谈道,就消费者在购买中遇到商家“如假赔十”之类的承诺后因确认是假货而诉请十倍赔偿的案例,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已有多起成功胜诉,但在西安还十分罕见,因买假画而要求“如假赔十”的在全国更是少见。 目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