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举报违法用工,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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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2:4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玫 通讯员陈国斌)邯郸非法用工的小煤矿、小铁矿的老板要当心了!最近该市出台了《小煤矿、小铁矿劳动用工违法举报及查实重奖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报小煤矿、小铁矿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并对首次举报者实行重奖。 据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介绍,邯郸的小煤矿、小铁矿较多,这些企业大多招用外地农民工,工人由于缺乏岗前培训,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同时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据了解,企业凡是有下列行为劳动者都可举报:矿方劳动用工未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矿方招用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矿方法人代表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矿方没有为工人办理参加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矿方没有对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矿方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矿方劳动用工收取工人保证金、抵押金和风险金;矿方未参加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年审等。 举报人可以通过写举报信、打举报电话、直接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认为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举报处理不力时,可直接向劳动保障局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0日内将举报事实一一查清。凡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对首次举报人,按举报违法行为损害工人利益涉及的人数,每涉及一人奖励100元;对其他举报人按上述标准的一半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武安市(0310)5651440、磁县(0310)2311110、永年县(0310)6885110、邯郸县(0310)8030830、峰峰矿区(0310)5182525、涉县(0310)3832224。市劳动保障局:(0310)3013718、(0310)3010008、(0310)3017766、(0310)30905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