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好朋友”勒索8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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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3:32 深圳商报 | |
绑架“好朋友”勒索80万元 两罪犯演“双簧”敲诈他人分别被判刑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为获取钱财,黄某与林某某在密谋之后,与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均在逃)合伙绑架了自己的朋友张某,并向张父勒索人民币80万元。近日 2002年8月17日,黄某约张某去电影大厦“天之高的士高”玩。途中,黄某避开张某,打电话通知林某某前来“行动”。林某某放下电话,立即找到犯罪嫌疑人董某(在逃)和林某,由董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带林某等犯罪嫌疑人到电影大厦楼下。林某某将黄某叫到楼下商量,决定由黄某引带张某下楼到面包车旁,再由林某某、董某等人将其绑架上车。 玩到18日凌晨2时许,黄某假意要送张某回家,将其带到楼下,在经过事先安排好的面包车时,林某等人立即打开车门,迅速将张某的双眼蒙上,并将其拉上车。尔后,董某驾车将张某带到巴丁村65栋502房关押。如约“取钱”时被警方擒获 18日上午8时许,林某某与董某商量后打电话到张某家,向张父索要赎金80万元人民币,张父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安排下,张父在当日上午11时许,电话通知林某到海燕酒店门口取钱。林某某立即和董某、林某乘车到该酒店门口,林某在取钱时被等候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在附近等候的林某某和董某见状,乘车逃跑。林某某逃回巴丁村65栋502房后,将张某带下楼乘出租车,然后打电话给张父提出用张某交换林某,并索要20万元人民币。张父假意答应,约定在中航路口交易。途中,林某某又打电话给张父,约其在岗厦食街附近交易。公安人员立即带张父与林某拦车堵截林某某,在彩田路辛城花园门口拦住了前来的林某某,林某某下车逃跑,被公安人员开枪击伤后抓获。罗湖法院认为,林某某和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以绑架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罚金各10000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