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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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3:32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拍卖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深圳建设银行存折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详细情况请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 咨询及预约看房电话:83785940、83785213互联网址:http://www.szland-house.com(可查询房产拍卖公告、拍卖会在线直播、标的物实景、成交结果等情况)受理申请及拍卖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备注1:定于2003年12月4日上午拍卖的“明华楼A2019、A2020、A2021、A2026、A2027、A2028、A2034” 七套房产,经主管部门核实,A2019、A2020、A2021、A2026、A2027、A2028、A2034未批准预售。该项目为商品房,此七套具体用途为商业。 备注2:定于2003年12月4日上午拍卖的“熙龙大厦正楼4A”等八套房产有租约。备注3:定于2003年12月4日上午拍卖的“布心工业厂房2栋一层中、二层中、三层中、四层中、五层中”, 有租约。 备注4:定于2003年12月4日下午拍卖的“上步工业区401栋石化大厦”,接法院通知:①土地使用年限于2013年1月到期,由于该地段法定图则未公布,不能延期到50年;②该房产如转让需补交地价人民币848.5万元;③该房产2002年度、2003年度欠交的土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1283357元。④六楼加建部分面积合产权状况不清;⑤该房产有租约;⑥该房产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欠交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备注5:定于2003年12月4日下午拍卖的“A105-0001宗地”,接法院通知:①所欠交的土地使用费人民 币1065198元由竞得人自理;②因产权证在被执行人深圳市三优全力投资有限公司,但被执行人拒不交出,故在该宗地拍卖成交后,由宝安国土分局出具注销公告,公告费用在拍卖款中扣除。经主管部门核实,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为677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324.41平方米,其中住宅30942.78平方米,商业9381.63平方米,容积率为5.9;地价已交清。 备注6:定于2003年12月4日下午重新拍卖的“咏辉沙井工业城A2-A4栋(厂房)D1-D2栋(宿舍)B栋(餐 厅)”,所须缴纳的地价、土地使用费及该物业所欠的水电管理费由竞得人自理。经主管部门核实:上述房产所在宗地地价已付清。②该宗地欠缴土地使用费人民币2329416.7元(含滞纳金人民币2027988.85元)。 备注7:定于2003年12月4日下午重新拍卖的“织造车间2栋”,经主管部门查核,该车间所在宗地G12105-2的土地合同地价为人民币2640000元,用地单位实缴人民币2640104元。特别通知:定于2003年11月27日上午拍卖的“大地花园裙楼102-105、109、111-117、119、120、121-130、131-140、141-144房产及裙楼二楼东段”,有租约。定于2003年11月27日上午拍卖的“石化工业区一栋第一层、第二层、第四层、第六层西段房产”,有租约。接法院通知,定于2003年11月27日上午拍卖的“东怡大厦6E”,该房产起叫价含被执行人应付的转让税费及可能拖欠的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如果现住者竞买除外),并从中扣除。接法院通知,定于2003年11月20日上午拍卖的“沙头角东桥16号关前楼地下2B”,应补交市场地价人民币1608788元,共欠土地使用费65289.7元。一切税、费、地价及该物业拖欠的水、电、管理费由竞得人自理。有租约。定于2003年10月30日上午继续拍卖的“活力宝公司办公楼及食堂1-3层房产”,接法院通知,①竞买人必须是经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②需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有关入区资格并经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订入区资格;③该房地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更正通知:定于2003年11月27日上午拍卖“闽桥大楼15栋第二层、第三层”名称有误应为“闽侨大楼15栋第二层、第三层”。定于2003年10月30日上午继续拍卖的“深港豪苑豪晖阁14B房产”产权状况有误,应为“D”类。温馨提示:竞买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请在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用途栏注明:×月×日拍卖房保证金。备注:拍卖物产权状况说明:A.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证》的商品房;B.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代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且所在楼盘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C.商品房:原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且所在楼盘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D.商品房:原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但所在楼盘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E.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代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而所在楼盘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F.单位自建房;G.私房;H.属保税区内的房产;I.其他性质的房产。特别提示:1.产权状况为A、B、C类的拍卖物,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2.产权状况为D、E类的拍卖物,必须在楼盘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3.产权状况为F、G、I类的拍卖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竞得拍卖物的证明。4.产权状况为H类的拍卖物属保税区内房地产,竞得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竞得拍卖物的证明,自行到保税区内办理有关手续。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