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要给男婴找个好人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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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5:50 时代商报 | |
10月28日,本报以《男婴被监护人抱回》为题,报道了小虎的监护人终于将小虎从派出所领回家中一事。10月28日上午,记者如约来到小虎的家中,也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小虎的男监护人兰先生。 兰先生抱着已经8个月大的小虎告诉记者,孩子是现在的女监护人孙亚男带回来的,据孙亚男说,小虎是她朋友的孩子,所以孩子根本没有出生证明,而且户口一直没有上。他说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具备收养孩子的资格呢?记者采访了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杨律师说,要收养孩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没有子女,第二,有领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第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第四,公民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孩子没有出生证明,那么,送养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局登发寻找孩子生身父母的公告。在贴出公告满60天后,其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仍然没有来认领的情况下,孩子将被视为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如果有人具备收养条件并愿意收养这个孩子,那么收养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居委会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后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本报准备为小虎找个新家,如果具备领养小虎条件的读者,可以与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3828638主任记者 杨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