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友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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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7:2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胡进宇) 本报曾经连续报道的岛城首例脑死亡案有了初步结果,10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邵某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4.9万元人民币。 10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整个事件中一直没有露面的邵某父母,当天也到庭旁听。虽然二位老人曾经表示过不愿意出面管儿子的事情,但出庭时,二位 10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做出一审判决,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岛城首例因脑死亡案涉及到的如何定罪的诸多法律问题也有了定论。考虑到邵某案发后投案自首,存在悔过表现,在量刑上,法庭做出了宽大处理,判处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件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庭判决邵某赔偿李媛家属各项费用4.9万元人民币。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邵某当庭表示服判。而李媛的父母却提出异议。李媛的父亲认为,邵某在对李媛实施犯罪时掐住其脖子长达10多分钟,手段恶劣,不应对其进行宽大处理,他将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