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形式推进国企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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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8: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舒阳)西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西安市将大力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吸收企业经营者和管理、技术骨干入股,以及法人之间相互参股,把国有企业改造为多元产权结构的公司制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从今年开始,西安市将清理修订政策,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积极推行人资分离,2004年改革全面铺开,2005年基本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任务。 国企改革按“五个一批”分类进行 西安市的国企改革将按照“五个一批”思路展开。一是做大做强一批。对具有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跨国公司开展战略性合资合作,以优引优,以强联强,放手引进外资、民资和沿海资本加盟优势企业的产权重组;二是做专做精一批。对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行业排头兵和其他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加快剥离辅体,精干主体。通过改制上市、合资合作、增资扩股、跨地区重组,发挥企业优势,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分块搞活一批。对整体改制有困难的大中型企业,将其中有活力的资产、产品聚集起来,吸纳经营者、技术骨干、社会资本多元投资,在人员、资产、债务上与母公司脱离,彻底改制。母体企业创造条件逐步调整;四是彻底放开一批。对于中小企业,按改组联合、并购重组、转让出售、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使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放开搞活;五是关闭破产一批。 在国企改革中,西安市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凡是能采取市场化操作的都要采取市场化操作。在改革中必须合理规范地处置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要妥善地安置职工,及时办理职工社保关系续接。 五种主要形式推进国企改革 西安的国企改革将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股份制改造;二是合资合作;三是国有股权转让;四是兼并出售;五是关闭破产。《意见》还提出,实施资产重组,不限于上述方式,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进行。 《意见》还对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作了详细规定。采取协议转让国有资产,由西安市产权交易中心对交易事项和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至7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在企业产权转让价款清付方面,凡一次性付清价款的,可以下浮10%;整体购买企业净资产,并且一次性出资到位的,可下浮20%。 改制企业的职工医院、子弟学校应逐步创造条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培训中心、内部招待所、职工宿舍、集体食堂等,原则上都要采取划转、转让、置换等方式进行剥离。 破产企业改革推行人资分离 针对关闭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困难的实际,《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企业人资分离。即由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按照政策,对其投资范围内实施人资分离改革的国有企业的职工统一进行一次性补偿,予以分流安置,解除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企业资产由国有资产营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收入首先用于职工安置补偿,节余部分作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经营收入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其他国有企业改制。人资分离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将由市改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由国有资产劳动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