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证券投资基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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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1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在28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两部法律分别自2004年5月1日、6月1日起施行。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的决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接受张耕的请求,报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认。会议还表决通过任免名单,免去梁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张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相关报道见A9)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