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额贷款变化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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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4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姜艳秋)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再就业工作推动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市财政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联合推出《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放宽了小额贷款范围、增加了额度,并简化了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范围 1、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走上就业岗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 3、由市、区政府组织,依托职能部门、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建立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公司。增加贷款额度 对经营项目好、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贷款额度由人均2万元增加到人均最高不超过5万元。放宽贷款条件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书》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证明;选择质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的借款人,可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可与放贷银行协商还款的具体方式;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凭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等部门签订的两年以上的经济承包合同申请贷款;曾申请过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且无不良记录的下岗失业人员,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不足的,可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增加反担保内容 借款人有足值的房屋、车辆、有价证券、易于变现的设备做抵押;或者第三人愿意以上述财产为其提供抵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