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十岁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21 石家庄日报 | |
10月31日,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颁布10周年。10年来,对于消费环境的净化,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法》功不可没。 同样功不可没的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10月27日记者到省消协采访时,发现他们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什么事都找消协,电话都没停过”,正为中消协推荐明年年主题的投诉部孙常军主任,说话的时候头都没顾上抬。 刚说完,又有电话打进来了。一位消费者在某商场电子柜存放东西丢失,他不同意区消协的调解,咨询省消协能否申请仲裁。孙主任认真解释:“申请仲裁先要看一下仲裁机关对这件事儿有无管辖权,然后与商场达成协议,进行四选,即选择仲裁方式、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项目、选择仲裁员。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做出后,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他们太忙,采访只能插空进行。后来见电话接了一个又一个,来人走了一拨儿又来一拨儿,实在没法儿继续采访下去,孙主任把工作交待一下,到小会议室接受采访,才得以完成这次谈话。 河北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成立较早,据不完全统计,1988年至2003年度,全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94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25.02万元,提供案例后,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罚没款2806.88万元,电话咨询、来访622.35万人次。 近几年消费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2001年绿色消费2002年科学消费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