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摧花色魔摧残七个月 13岁少女生下一男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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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35 新华网 | |
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某村一小学三年级年仅13岁的小女孩因被人摧残持续7个多月时间不敢报案,怀孕6个月后色魔私自跟江湖游医购买打胎药水给小女孩打胎未果,疼痛难忍时被家人发现而案发。就在色魔坐牢时小女孩生下了一男婴。 糟蹋幼女 黄小花(化名)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多年未治愈需要人照顾,父亲忙于田里农活很少顾及家里,弟弟年纪尚小,因此,煮菜做饭的家务事无疑落到了年仅13岁的黄小花身上。2002年9月的一天中午,黄小花放学后,去本村蓝芝乐(53岁)家买青菜准备做中午饭,见小花独自一人,蓝芝乐顿起淫心,将她诱谝到自己在鱼塘边的小屋内,强行奸污。事毕,他给小花一把青菜和10元钱,并威胁不准告诉任何人,如果说出去她就得死。过了几天,蓝芝乐到小花所在的小学校去找她,小花更觉可怕,晚上被迫到鱼塘边的小屋内让蓝芝乐奸淫。蓝芝乐见自己的小伎俩得逞,更是胆大妄为,一直用同样的方法将小花控制到2003年4月20日,时间长达7个月之久。 真相大白 2003年4月20日晚,小花像往常一样被迫来到鱼塘边的小屋内,蓝芝乐发觉她的肚子比原来大多了,怀疑已经怀孕,蓝芝乐害怕事情败露,于是偷偷到县城一地摊上买了瓶自制的打胎药水给小花服用,同时买得一包草药给小花当枕头睡,以为这样胎儿就可以打掉。小花服用打胎药水后,肚子只是疼痛但并没有打下胎儿,在父亲的追问下,她才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03年4月27日,在父亲的陪同下,黄小花到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结果已经怀孕6个月。得知真相后,4月28日,父亲便带着黄小花到公安机关报案。5月30日蓝芝乐被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判决 7月17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蓝芝乐明知黄小花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采用利诱的方法多次对其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蓝芝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蓝芝乐犯罪后认罪态度尚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蓝芝乐不服,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月2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后反思 就在蓝芝乐被逮捕入狱的时候,黄小花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手术费用,一直将胎儿足月妊娠,最后产下一男婴。尚需父母抚养的黄小花,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又怎么能承受这样的生命之重?近日,小花父母已将婴儿交给别人抱养,小花也已南下广东寻找新的生活之路。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让她成了13岁的少女妈妈?在惩处罪犯的同时,我们是否觉得学校、社会、家庭也有一定的责任呢?面对无助的黄小花,我们还应该做点什么?(潘秀莉韦明武韦慧菊)(来源:广西政法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