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晚报消息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将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运送完毕。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王义鸣上校。应征青年应具备的条件征集对象和范围农业户口的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户口的青年,要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 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在征集范围之内。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年龄条件要符合男青年为2003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3年年满18岁至19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少量年满17岁的2003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身高要求提高2厘米今年国防部对《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新《标准》规定,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都比往年增高了2厘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原为不少于50公斤),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原为不少于45公斤),标准体重为(身高-110)公斤。在读大学生入伍政策宽为鼓励在校大学生投笔从戎、献身国防,今年将扩大范围、增加数量,尽可能多征集在校大学生。据悉,我市今年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征集总数的3%。对入伍的在校大学生,还制定了一些特别的优待政策。学业特别安排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由所在学校及时安排复学。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优抚特别照顾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王磊 记者王鑫 见习记者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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