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说分手竟放火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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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2: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李某只因恋爱不成,竟到男友居住的集体宿舍中纵火。昨天,南京鼓楼法院以纵火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25岁的南京女孩李某一年前与一家大企业的男青年康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初时两人感情深厚。后因康某觉得李某与自己性格上存在很多差异,开始疏远她。今年6月,康某对李某提出了分手。李某不愿放弃这段感情,多次找康某无法修复旧好后,失恋的她陡然产生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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