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法律援助曲靖农民被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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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3:15 云南日报 | |
———曲靖一农民被判无罪的追踪 被指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杨全高,在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鼎力相助下,被宣告无罪并当庭释放。这一案件于9月1日中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时,老实巴交的农民杨全高激动地说:“是政府的法律援助救了我,是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救了我!” 杨全高是会泽县罗布古镇双沟村人。2000年4月24日,杨全高为抓农时,在田间劳作一整天,当晚又到自家责任田放水,晚上10点多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吃饭,然后匆匆上床睡觉。他睡得正香时,被一阵紧急的敲门声叫醒,随后警车将他带出小山村。 今年2月19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起诉杨全高。检察机关的指控称,当日22时许,被告人在横山村附近的大冷田处,见李某与女青年张某正在接吻,便用锄头把朝李某头部猛击,从而致其当场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李某系外伤性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死亡。杨全高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杨全高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刚刚解决温饱。鉴于被告人涉嫌罪名有可能被处以极刑,法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杨全高,向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律师出庭辩护。中心接受案件后,指派中心主任朱伟律师承办。3月1日,朱律师走进会泽县看守所。 “律师,我冤枉啊!”听说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为一个温饱都难以解决的山区农民辩护,杨全高激动不已。 法庭辩论中,朱律师根据法庭调查质证情况提出四个矛盾,提出了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2003年5月2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全高作出了无罪判决。 针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陈昌副院长说:“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差错,这是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起码要求。”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全高犯故意伤害罪,但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实其指控成立。所举证据存在大量疑点和矛盾,且证据之间的疑点和矛盾无法排除,所举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所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故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区鸿雁 李 辉(云南日报)法律援助问答 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提供哪些帮助?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点,中国的法律援助机构一向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把未成年人作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为此,司法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专门规定了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除此之外,法律虽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只要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帮助,而其监护人未为其聘请律师的,就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为妇女提供哪些帮助? 妇女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也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早在1996年11月,司法部就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为妇女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妇女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歧视、虐待、遗弃以及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方面),如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该法规定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落实该法的规定,司法部与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起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也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专门规定了被告人是盲、聋、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此外,司法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递交第34条所列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需维护的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情况; 4.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表示所需法律援助的形式、授权事项和范围、期限等等,并在授权书上签名和盖章; 5.与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 6.受援人承诺法律援助的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7.在试行受援人交纳少量保证金制度的地方,申请人还需交纳保证金,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如数退还。如果是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不予退还,但可以充抵法律援助中心为其付出的费用。 陈晓波 整 理 | |